電動擋煙垂壁設置規范要求
發布日期:2021-07-12 16:29:00
1、擋煙垂壁的有效下降高度應不小于500mm。
2、卷簾式擋煙垂壁的單節寬度應不大于6000mm。
3、翻板式擋煙垂壁的單節寬度應不大于2400mm。
4、單節擋煙垂壁的寬度不能滿足防煙分區要求時,可用多節垂壁以搭接的形式安裝使用,且搭接寬度應滿足:卷簾式擋煙垂壁應不小于100mm;翻板式擋煙垂壁應不小于20mm。擋煙垂壁邊沿與建筑物結構表面應保持最小距離,此距離不應大于20mm。
5、用不燃燒材料制成,從頂棚下垂不小于500 mm的固定或活動的擋煙設施。活動擋煙垂壁系指火災時因感溫、感煙或其它控制設備的作 用,自動下垂的擋煙垂壁。
6、擋煙垂壁定位軸線的測量放線必須與主體結構的主軸線平行或垂直,以免擋煙垂壁施工和室內裝飾施工發生矛盾,造成陰陽角不方正和裝飾面不平行等缺陷。
7、要使用高精度的激光水準儀、經緯儀,配合用標準鋼卷尺、重錘、水平尺等復核。以確保擋煙垂壁的垂直精度。要求上、下中心線偏差小于 1~2mm。
8、擋煙垂壁所用的各種原材料必須符合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擋煙垂壁所用的電機及控制箱(含按鈕盒)應是經國家檢測機構檢驗合格的產品。擋煙垂壁擋煙部件在(200±15)℃、(25±5)Pa差壓時的漏煙量應不大于25m/(m·h)。電動擋煙垂壁擋煙部件若由兩塊或兩塊以上織物縫制時,其搭接寬度應不小于20mm。